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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编造记录】停业3个月、生产/质量负责人无一幸免!
2025-03-0617

来源:广东药监局     整理:清风


2025年03月04日,广东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公告,xxx公司因编造生产、检验记录,严重违反药品GMP被罚款360万元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个月,法人被罚没超10万、企业负责人被罚没超21万、质量负责人被罚没超12万、生产负责人被罚没超9万、质量经理被罚没超9万。
2025年02月,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详见:【25年首例】法人/企业负责人被罚!),企业被处罚90万、法人和企业负责人分别被处罚3万和5万,我们还在庆幸企业的生产、质量负责人守住了底线,没想到这一次企业的生产质量主要人员全军覆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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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相对人名称:xxx公司 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粤药监药罚〔2025〕5001号 
违法行为类型:1.编造生产、检验记录;2.严重违反药品GMP。 
违法事实: 


  • 2023年7月至8月,当事人将委托试制的复方丹参片包衣片直接分装,作为其申请复方丹参片恢复生产备案的3个验证批次,并编造了上述3个批次复方丹参片生产、检验记录,进而骗取了复方丹参片恢复生产备案。
  • 2024年5月至6月,本局组织本局药品检查中心对当事人先后开展了4次有因检查。综合以上4次检查情况,出具技术审评意见为:当事人属于严重违反药品GMP。 

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、第一百二十六条 
处罚类别: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;责令停产停业 
处罚内容:


  • 对当事人: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、辅料,罚款360万元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个月。
  • 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xxx: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72010.10元,并处所获收入40%的罚款28804.04元。
  • 对当事人企业负责人、总经理xxx: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153337.76元,并处所获收入40%的罚款61335.10元。
  • 对当事人质量负责人、质量受权人xxx: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92581.85元,并处所获收入40%的罚款37032.74元。
  • 对当事人生产负责人xxx: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65464.41元,并处所获收入45%的罚款29458.98元。
  • 对当事人质量部经理xxx: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当事人所获收入66454.35元,并处所获收入45%的罚款29904.45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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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2024年02月, 江西药监局发布了2则行政处罚通知,其一为江西众泰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违反GMP情节严重被处罚,其二为自然人陈**违反GMP情节严重被处以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和禁业处罚,经过查询确认陈**为江西众泰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,具体信息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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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2024年06月,陕西省药监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,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组织生产,对企业停产停业整顿2个月,处150万元罚款;对该公司常务副总,处以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处罚,具体信息处罚信息如下


  • 没收该公司常务副总陈××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10336.16元,并处所获收入38%共计41927.74元罚款,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。
  • 没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陈××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所获收入共计84330.61元,并处所获收入22%共计18552.73元罚款。
  • 没收该公司质量受权人石××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95414.34元。
  • 没收该公司生产负责人刘××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79000.89元。
  • 没收该公司库房管理员吴××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所获收入共计133148.5元。


三、2024年07月,四川省药监局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显示,四川同创康能药业有限公司、质量负责人显微鉴别操作人严重违反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被处罚,具体处罚内容如下:


  • 对同创康能公司罚款30万元;  
  • 对雷*刚没收其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同创康能公司所获收入148156.85元,罚款7407.8元,禁止其在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3日期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;  
  • 对范*飞没收其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同创康能公司所获收入35065.92元,罚款1753.30元,禁止其在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3日期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。

四、2024年08月,江苏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,无锡市蠡园医用氧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遵守GMP被处罚,具体处罚信息如下:


  • 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:罚款10万元;
  • 没收法定代表人何*佳收入86396.58元,并处收入10%罚款8639.66元,合并罚没款95036.24元;
  • 没收企业负责人袁*收入40028.33元,并处收入10%罚款4002.83元,合并罚没款44031.16元;
  • 没收原生产管理负责人武*义收入28556.67元,并处收入10%罚款2855.67元,合并罚没款31412.34元。


五、2024年12月,四川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公告,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,具体处罚内容如下:


  • 没收中药饮片“山药”(批号:230501)7kg;  
  • 没收金方公司违法所得74003.5元;  
  • 对金方公司处以货值金额(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)三倍的罚款30万元。  
  • 没收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唐*彬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22130.34元,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2213.03元。(罚没款合计24343.37元)  
  • 没收质量负责人、质量受权人王*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17870.34元,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1787.03元。(罚没款合计19657.37元)  

六、2025年02月,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公告,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,企业被处罚90万、法人和企业负责人分别被处罚3万和5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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