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》专题研讨会
凝聚行业共识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根基
9月22日,在自治区药监局指导下,新疆药品工业协会在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,组织召开学习贯彻《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专题研讨会。自治区药监局二级巡视员罗志辉、药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周长城,新疆药品工业协会会长、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成,协会名誉会长、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嘉林等出席会议;全区43家中药生产企业的111名生产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,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会议。
此次研讨会聚焦三大核心目标推进:一是深入贯彻《规定》文件精神,严格落实自治区药监局关于《规定》宣贯的工作部署;二是通过精准解读政策要点、组织企业交流发言,凝聚行业对《规定》执行的共识;三是切实筑牢新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,推动《规定》从“纸面要求”转化为企业实际工作中的“落地成效”。
会上,周长城副处长率先对《规定》政策要点展开解读,重点明晰《规定》在“强化中药生产全过程质量管控、规范中药材溯源管理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”三方面的核心要求,同时系统梳理政策实施中的重点方向与关键节点,为企业后续学习落实《规定》、监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工作提供清晰指引。
随后,新奇康药业、新疆维吾尔药业、新疆银朵兰药业、新疆华世丹药业、新疆和济中药饮片、新疆仁誉中药饮片6家企业代表,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,汇报《规定》宣贯学习情况。各企业围绕“全员覆盖学、对照标准学、结合实操学”三个维度,系统梳理学习推进全流程,清晰展示从组织部署、培训考核到落地自查的完整工作闭环。既体现出企业将《规定》学习作为夯实中药生产质量安全根基的关键举措,也直观验证了宣贯落地的实际效果,为全行业以《规定》规范生产行为树立了可参考的标杆。
在互动交流环节,6家企业代表进一步聚焦中药生产领域核心需求,围绕“审批流程优化、现场检查标准细化、政策解读时效性提升”等企业实操中的痛点问题,提出具体意见与建议,既反映了企业在落实《规定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,也为监管部门精准调整工作思路、优化监管举措提供了来自一线的实践参考。此外,新疆华春生物药业、新疆荣成哈克制药、新疆全安药业、新疆富沃药业4家企业代表,也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形式,围绕《规定》学习理解、实践应用难点及对药监工作的建议踊跃发言,展开深入探讨。
与会企业在交流中形成高度共识:《规定》既是中药企业不可逾越的合规“红线”,也是指引产业前行的发展“航线”;既起到规范管理的“紧箍咒”作用,更承担着推动产业升级的“导航仪”功能,将倒逼行业整体从粗放管理模式转向精益生产模式。企业纷纷表示,后续将以《规定》为核心标尺,把合规要求融入生产全流程,通过深化全员学习、优化管理体系、压实岗位责任,坚决守住中药质量安全“生命线”;同时期待在药监部门指导、协会统筹及行业同仁协作下,共同破解工艺标准化、质量稳定性等行业共性难题,以新规实施为契机,以合规为发展基石、以创新为增长引擎,实现生产效率、质量管理水平与产业发展能级的三重跨越,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、安全、有效的中药产品,助力新疆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。
此次研讨会成效显著,不仅帮助企业进一步凝聚对《规定》的认知共识,也为后续政策落地、监管服务优化提供了重要参考。新疆药品工业协会明确表示,将系统梳理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,结合协会工作实际研究推进落实;同时希望各参会单位以本次研讨为新起点,持续深化《规定》学习,将政策要求切实转化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行动。协会会长陈金成进一步提出要求:协会需强化行业自律,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术专题沙龙会,营造“学规定、用规定、守规定”的良好行业氛围;加强关键岗位技能培训,深化与疆内疆外高校在人才培养、技能提升方面的合作,全面提高行业守法依规防风险的能力。
最后,罗志辉二级巡视员代表自治区药监局作总结讲话,对全区中药企业提出两点明确要求:一是各中药制剂、中药饮片企业要持续深化《规定》学习,在实践中总结经验,提出更多符合行业实际的建设性建议;二是当前正值国庆节、中秋节及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来临之际,企业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抓实抓细节日期间生产安全、质量安全等各项防范工作,确保行业平稳有序发展。(邵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