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检验院(所),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:
2025年版《中国药典》已由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,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结合业界反馈,经梳理、核对和审议,现对2025年版《中国药典》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更正。为保证2025年版《中国药典》的正确实施,现将勘误表予以印发,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。我委还将同时在药典委网站“《中国药典》执行专栏”中予以刊发。希望各相关单位对在执行新版药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