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医大健康赛道,产品商标不仅是品牌辨识度的核心标识,更是合规经营的第一道门槛——药食同源产品兼具“食”的属性与“养”的价值,外用中药保健用品、消字号产品分属不同资质赛道,商标类别选错、使用不当,轻则影响品牌推广,重则面临合规风险。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专属干货,精准区分各类产品商标使用类别,附上实操注意事项,助力品牌稳步发展。
一、 药食同源产品:商标类别精准匹配“食/养”双属性,避开核心雷区
药食同源产品的核心痛点,是食品属性为根基,养生调理为附加价值,商标注册与使用需牢牢绑定产品实际形态与流通场景,类别选择优先贴合“食品”刚需,再匹配“养生服务”延伸,二者不可混淆。
核心商标注册类别(必选+可选,按需组合不冗余)
1. 刚需核心类(缺一不可):第30类 方便食品/谷物制品,是药食同源产品的“基础盘”,覆盖绝大多数流通品类——不管是枸杞、红枣、山药等原料加工的杂粮组合、养生代餐粉,还是菊花、决明子、玫瑰花等制成的代用茶,亦或是食品级膏滋、养生糕饼、蜜饯等,都需优先注册此类,适配线上线下食品流通场景。
2. 补充核心类(流通必备):第29类 干货/腌制制品,针对枸杞、百合、莲子等无额外加工的纯干货、冻干药食同源原料;第35类 广告销售/连锁加盟,是品牌推广、电商运营、线下门店招牌使用的刚需类,没有此类商标,品牌无法合规进行线上投放、线下招商,这也是很多初创品牌容易忽略的关键类别。
3. 延伸可选类(按需布局,不盲目注册):第44类 中医养生服务,适合搭配产品提供线下养生咨询、体质调理指导等服务的品牌,仅用于服务端标注;第5类 药用制剂,仅针对已获批健字号、药字号的药食同源衍生产品,普通食品级药食同源产品绝对不能碰,这是核心红线。
实操使用注意事项(新颖实操点,避开常规误区)
1. 商标标注不“夸大关联”:食品级药食同源产品,商标旁不得标注“药用”“治病”等字样,也不能通过商标宣传暗示产品有治疗功效,品牌宣传中需区分“商标是品牌标识”“产品养生价值源于药食同源原料”,二者不绑定强关联。
2. 不跨类冒用标识:未注册第30类商标,不得在产品包装、主图上标注商标;未获批健字号/药字号,绝不能冒用第5类商标的相关标识,也不与药用类商标设计、名称近似,避免消费者混淆。
3. 原料延伸类需补注类别:若品牌同时做纯原料(如散装山药)和加工品(如山药粉),需同时覆盖第29类+第30类,同一商标跨类使用需完成对应类别注册,不可“一标多用”;未注册商标仅可标注“TM”,不可冒用“?”标识。
4. 规避“通用名陷阱”:商标名称不可直接使用药食同源原料通用名(如“XX枸杞”不能以枸杞为核心商标),也不能包含易混淆的养生术语,既保证商标独特性,也避免侵权风险。
中医大健康产品商标使用,核心逻辑是“类别适配属性,使用贴合资质”:药食同源产品抓牢“食品”核心类,不碰药用红线;外用中药保健用品盯紧“外用养生”,消字号产品聚焦“消杀刚需”,两类外用产品严格区分资质与类别。选对商标类别,做好使用规范,既能强化品牌辨识度,更能为合规经营保驾护航,助力品牌在赛道上稳步前行。
本文来源:璟宸医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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